基層官員直面百姓,所以與“老虎”的危害相比,“蒼蠅”的社會危害性更為直接
  對基層領導幹部,應織密制度之籠,不使其因官小而游離於監督之外
  不斷刷新紀錄的“小官巨貪”,起碼警醒我們兩點:一是反腐“永遠在路上”;二是重典重拳之後,還要“廣撒網”,讓那些被權力監督所遺忘的角度,也晾曬在陽光之下。
  關註理由
  有人說他是“水老鼠”,因為他職級不高;有人說他是“水老虎”,因為他胃口很大。1.2億元現金、37公斤黃金、68套房產,誰能想到,這是一個基層副處級幹部的“家業”。“小官巨腐”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人們感到新鮮的是,這些“小貪”如何“掙下”讓人咋舌的“家業”?
  □本報記者陳曉英
  馬超群一夜之間被全國網民所熟知。
  1.2億元現金、37公斤黃金、68套房產——讓人瞠目結舌的數字,來自河北省紀檢部門在馬超群家中的“發現”。
  而他本人僅是秦皇島市北戴河區供水總公司總經理,案發時級別也不過是副處級。
  數月前,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時,家中發現2億元現金,執法人員帶去的16台點鈔機當場燒壞4台,引得輿論一片嘩然。如果說,高官巨貪是“位高權重”所致,那麼,眼下縣處級、鄉科級幹部等許多人眼中的“小官”的“家財”也動輒過億,更有黃金房產無數,其“吸金能力”則已完全顛覆了公眾的想象。
  億元“水官”
  貪婪跋扈愛占便宜
  在秦皇島市,一棟外牆已掉漆的自來水公司家屬大院,從沒有像今天這麼引人註目。
  因為河北省紀檢機關披露的消息,越來越多的媒體正趕往這裡。
  與電力、熱力類似,自來水行業也被視為事關民生的公共事業之一。在這個相對封閉的系統中,馬超群經營了將近30年,家中多人在此系統供職。
  1967年出生的馬超群,籍貫是秦皇島市撫寧縣,中專畢業後進入秦皇島市自來水公司,起初為行政處科員,後來當了科長。
  1997年,30歲的馬超群進入了與撫寧縣相鄰的北戴河區。這一地區因承擔給中央首長、中外游客的供水任務而略顯特殊。
  2011年,北戴河供水總公司成立,馬超群曾出任總經理。這家公司是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下屬單位,國有獨資企業,負責北戴河區、南戴河旅游度假區、北戴河新區的日常供水。
  直至落馬,馬超群在該地區任職17年。
  馬超群2012年還被任命為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副調研員。在2009年的秦皇島市機構改革中,該局剛從公共事業局併入了供水的管理職能。
  來自新華社的報道稱,秦皇島市當地一些幹部群眾反映,馬超群作為當地供水公司領導,相當“貪婪跋扈”,他在當地人中的口碑“挺壞”,名聲較差。“誰的錢他都要收,哪兒的錢都敢要。”一位熟悉馬超群的當地幹部反映,“不給錢就不給你通水,給錢少了就給你斷水。”
  有知情人士披露,導致馬超群落馬的直接原因是,一家大企業在秦皇島市建設一座高級酒店,馬超群伸手向酒店要錢,被索賄的酒店無奈只得“從命”;但馬超群收錢後嫌少,第二次又向酒店索賄數百萬元,其索賄過程被錄音。錄音資料隨後被舉報到有關部門,導致其案發落馬,多年來的貪腐斂財黑幕也被揭開。
  除了馬超群,從河北省紀檢機關的通報中可以看到,其他“小官巨腐”案件同樣數目驚人:某市車管所數十人大肆受賄數千萬元,某市人社局幹部監管不力致使醫保基金被騙取近2000萬元,某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總額近千萬元,甚至有村幹部利用協助徵地時機受賄百萬元。
  河北省紀檢機關相關領導表示,在這些“小官巨腐”案件中,一些人貪贓枉法、以權謀私涉案金額巨大,動輒上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反映了在權力監管方面,“小官”也有大權、特權。
  “巨富村官”
  500萬元是“一般數目”
  馬超群案偵查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中。一個可以肯定的事實是,此案並非空前,也不會絕後。
  在系列“打虎”行動之後,一些貪腐能量同樣不可小覷的“蒼蠅”也逐漸被推向前臺。
  事實上,“大老虎”固然可惡,但“小蒼蠅”
  的胡作非為更讓群眾有最直接的痛感。對群眾而言,身邊一個霸占集體土地的村幹部遠比一個違法亂紀的高官更讓人憎恨。
  相關調研也證實,在“小官巨腐”案件中,村幹部系發案主體。據不完全統計,從2013年年初至今,各級紀檢監察、檢察機關查處的村官違法違紀案件已近200起,涉案金額千萬元以上的已達10餘起。
  梳理這近200起案件,特別是10餘起大要案,可以發現“小官”貪腐的兩大路徑:截留、挪用國家各項財政補貼資金;利用土地徵用拆遷機會尋租,如“20億村官”——廣東省深圳市龍崗街道南聯社區原村委會主任周偉思。
  2014年2月26日,深圳“巨富村官”行賄受賄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偉思被控涉嫌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單位行賄罪三項罪名,涉案總金額超過5000萬元。
  在庭審中,公訴方指控周偉思在2004年至2012年間,作為南聯社區居委會主任、南聯社區工作站副站長、常務副站長,在協助政府推動南聯小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及市政工程拆遷談判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為天基房地產開發(深圳)有限公司提供幫助,並向該公司董事長葉平東索要好處費共計2400萬元。
  公訴人說,2011年9月,天基公司將南聯小學片區舊改項目轉讓給遠洋地產有限公司,獲利20多億元。周偉思與“中間人”範勝命共同商量決定由範勝命出面向葉平東索要好處費。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葉平東送給周偉思、範勝命共計4500萬元,其中,周偉思收受2000萬元,範勝命收受2500萬元。
  周偉思承認:“葉平東到我辦公室跟我說給我500萬元夠不夠,我說聽說你賣了20多個億吧,才給我500萬肯定不夠。他問我要多少,我說最少也得2000萬,他馬上答應了。”
  此外,公訴方指控周偉思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天基公司於2011年6月在深惠路段70-120米拆遷範圍內拆遷四棟物業以及2011年9月用訴訟方式清走租戶,以此收取葉平東給的好處費400萬元。
  令人驚訝的是,周偉思對於一筆500萬元的贓款根本記不清了:公訴方認定周偉思2004年利用南聯社區居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促使葉氏電氣(深圳)有限公司(後更名為“天基房地產開發(深圳)有限公司”)在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情況下,獲得了南聯小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的開發權。該公司實際控制人葉平東拿出500萬港元作為好處費,通過兩人的介紹人範勝命交給周偉思。範勝命將這筆錢兌換成人民幣530.5萬元,自己留下30.5萬元,送給周偉思500萬元。
  對此,周偉思稱,記不清自己有沒有收過這筆錢了,因為2004年時,500萬元對他來說並不是大數目,只是“一般的數目”。
  “土地奶奶”
  貪污受賄毫無顧忌
  不受制約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小官巨腐”產生的原因是權力的失控。日益令公眾觸目驚心的小官巨貪亂為現象,再次給我們敲響警鐘;如果權力監管不到位,無論官大官小,無論“清水衙門”還是“油水肥差”,都可能“蒼蠅叢生”、“老虎抖威”。
  2011年11月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下達死刑執行命令,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被媒體稱為“土地奶奶”瘋狂斂財1億多元的遼寧省撫順市女貪官羅亞平,在沈陽市被執行死刑。
  在撫順,熟悉羅亞平的人常用很瘋狂來形容她。說她瘋狂是說她能毫無顧忌地貪污受賄。
  1960年12月,羅亞平出生在撫順市郊區的一個小鎮上。羅亞平從小就不願和女孩子玩耍,而是整天跟著哥哥,同男孩子們混在一起。久而久之,羅亞平養成了膽大潑辣、專橫霸道、為所欲為的性格。
  羅亞平第一次讓人感覺到瘋狂而霸道是在1990年。那年,30歲的羅亞平已經是順城區城建局城建科科長。
  羅亞平膽大,關鍵時刻能夠黑下臉,還能撒潑耍賴,單位有任何擺不平的事,領導就讓她出面,保證馬到成功,羅亞平漸漸成了順城區的一名干將,從城建局一個小科長到土地經營管理中心副主任,羅亞平的仕途一帆風順。
  1997年,隨著撫順市政府搬遷到羅亞平所在的順城區,該區開始進行大規模的房地產和商業地產開發。而羅亞平此時已經是該區的發展計劃局副局長,是炙手可熱的實權派人物,無論是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導,還是眾多的房地產商,都對她高看一眼,一些人還使出各種手段恭維她、巴結她,這讓羅亞平自我感覺特別良好。她不但利用手中的權力幫助丈夫和哥哥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拿到廉價的土地和利潤豐厚的建築項目,還買通那些對她仕途有幫助或者能帶給她金錢利益的人。
  此後,羅亞平的人生進入了權錢交易的惡性循環之中。
  2002年,羅亞平兼任該區土地經營管理中心主任。作為掌管市政府所在地黃金地段土地徵用和審批大權的羅亞平,手中的權力大到了讓人無法想象的程度。
  而在當時,撫順市政府對土地出讓金的管理存在著巨大漏洞,一些出讓國有土地的巨額資金,不但沒有由財政部門收取,甚至缺乏有效的監管。在這種情況下,羅亞平將國有土地當成了自己的搖錢樹。剛開始,羅亞平讓前來繳納購買土地資金的單位拿兩張支票,一張由她交給土地經管中心,一張她拿到銀行兌換成現金,裝入自己的腰包。到後來,賣地得了錢,就完全憑羅亞平的心情了,高興了就分一部分交給土地經管中心,不高興了,就一分不剩地全部據為己有。
  據檢察機關指控的第一項罪證,2004年7月,羅亞平的丈夫孫思丁投資開發撫順市順城區15號方塊和14號方塊土地建幼兒園,向順城區土地經營管理中心繳納380萬元徵地款,就被羅亞平全部據為己有。
  而2005年4月和8月,她以假補償的方式侵吞動遷補償款、土地出讓金等近500萬元。
  雖然羅亞平將順城區土地出讓金大筆大筆地揣入自己的腰包,但她因給順城區帶來了不小的經濟效益,儼然成為順城區的財神爺和大功臣。她曾公開在順城區政府大院宣稱:“是我弄來的錢給你們開支的,是我養活著你們,沒有我,你們都得去喝西北風。”
  據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查明,2006年6月,羅亞平將順城區土地經營管理中心欲支付給於彥秋、段志方的動遷補償款375萬元人民幣據為己有;2007年1月,她又採取多補償的方式,以呂富春的名義,從土地經管中心騙取近300萬元裝入自己腰包;2007年3月,羅亞平將順城區前甸紅光園區開發建設辦交給土地經管中心的800萬元打入自己的賬戶……
  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對羅亞平的22項指控中,共涉及其貪污、受賄金額達近4000萬元,尚有2875萬元人民幣和69.31萬美元,羅亞平不能解釋其來源。
  權力失控
  “小官巨腐”不容小覷
  有媒體統計,自2001年以來的10年間,在媒體視野出現、涉案金額上千萬元的貪污腐敗案例中,科級和科級以下官員至少有17個。這17個腐敗官員中,有13個作案在2008年以後,其中6個涉案金額近億元或上億元。由此可見,小官巨貪正呈現上升勢頭。
  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反饋情況,涉及廣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陝西、黑龍江、四川、江蘇10個省區市和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院、一汽集團3個單位。這份“巡視清單”揭示出的腐敗問題、作風問題林林總總,其中,“蒼蠅式腐敗”“小官巨腐”突出。
  巡視發現,廣西基層幹部“蒼蠅式”腐敗問題日益凸顯;江蘇基層權力尋租機會較多、空間較大;上海有的地方基層幹部“小官貪腐”;河北“小官巨腐”問題嚴重,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執紀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浙江一些地方農村基層侵害群眾利益現象突出;西藏一些基層幹部腐敗問題較為突出。
  據不完全統計,除了河北,今年以來,北京、貴州、廣州、浙江寧海等10餘市縣開展了“小官巨腐”查處行動。
  “小官”緣何能夠“巨貪”?
  有分析人士表示,“小官巨腐”層出不窮,恰恰反映出反腐易被忽略的三個層面:
  一者,在基層公共治理中,村官理論上不掌控公權力,但實際上又在基層利益配置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在經濟發達地區,真是“別拿豆包不當乾糧”——這些年,因拆遷、土地流轉等變革,村官涉貪以及由此衍生的群體事件並不鮮見。
  二者,有些吃財政飯的部門,看似清水衙門,但如果監管乏力,依然會成為權力尋租的重災區。比如,安徽省黃山市園林管理局原局長耿曉軍,4年中置辦了38套房產;僅僅1年多時間,重慶市江北區綠化工程處3名幹部受賄130萬餘元;福建省壽寧縣原林業局長龔運發伙同他人貪污公款48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凡此種種,不一而足。清水衙門水不清,甚至連科研經費,也會在監管闕如的時候,大大方方為“開房費”掏錢。
  三者,資源能源等民生領域,要麼不出事,出事都是大事。“電老虎”不高興,可以肆意斷你的電;“水閻王”要有心,胃口撐破你的想象。
  梳理被曝光的案例不難發現,“小官”雖然“官小”,但多在要害部位,且多數任著部門“一把手”,“官小”權力卻大。有的基層領導幹部在單位說一不二,儼然是“土皇帝”;有的單位內部集體貪腐形成了利益共同體;有的上級部門對基層單位的考核檢查,只是“走過場”……通過“欺下瞞上”的手段,掌握著實權的“小官”們輕鬆躲避了監管,再通過積累式的貪腐,從小貪小腐變成了巨貪巨腐。
  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小官巨貪”的危害相比“大官大貪”而言有過之而無不及。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此前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基層官員直面百姓,百姓往往從基層官員的表現評價政府的執政水平和執政能力,所以與‘老虎’的危害相比,‘蒼蠅’的社會危害性更為直接”。
  專家建議,對基層領導幹部,應織密制度之籠,不使其因官小而游離於監督之外。不斷刷新紀錄的“小官巨貪”,起碼警醒我們兩點:一是反腐“永遠在路上”;二是重典重拳之後,還要“廣撒網”,讓那些被權力監督所遺忘的角度,也晾曬在陽光之下。
  (原標題:“小官”何以養成“巨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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